新疆政法学院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地处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四地州中心地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职责使命。
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设立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10月1日,新疆政法学院举行揭牌仪式,宣布正式成立。
新疆政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新时代拓荒牛的精神创建“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一流政法院校。
新疆政法学院目前下设15个党政管理机构、8个二级学院、3个教辅机构和2个群团组织。目前已设立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监狱学、刑事侦查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司法警察学、网络空间安全、经济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等29个专业。学院共有在编和援建教师417名,正在快速壮大。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目前在籍学生8494人,其中校本部7668人,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代管代培826人。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与喀什政法委、兵团司法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人才培养体系。在“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建成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服从和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要求,新疆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科研助理(第二批)岗位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需求
应届、往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岗位需求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9日。
三、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工作。录用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四、相关待遇
原则上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标准为税前6000元/月(含社会保险),提供免费住宿(水电等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佐证资料以“报考单位+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命名后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2.招聘流程。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线下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情况,公示确定录取人员。
六、其他事项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丁老师 0998-5886033
附件:1.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3.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