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是整合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前身是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的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始建于1951年)和隶属于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2004年两校合并改建为我国西部第一所资源环境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3月,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将国家重点中专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始建于1951年)并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 永不放弃”的办学精神,凝炼形成了“和谐教育”的办学理念、“品质至上”的校训、“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德树人”的教风和“知行合一”的学风,扎实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成功跻身全国高职院校“第一梯队”,学校发展质量和效益创造了甘肃高职教育的“资环样板”,学校的办学历程成为甘肃高职教育敢为人先和艰苦创业的“一面旗帜”。学校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公办职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的甘肃唯一、全国56所之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甘肃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共建高校,甘肃省政府确定的省级“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荣获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示范校、教育部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甘肃省第一届文明校园、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工作示范院校、甘肃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34人,其中本科生3931人、专科生16103人。现有4个校区,1个产教融合示范园,占地面积2307亩,建筑面积43.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254万元,与政府、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0个,建有校内实训室191个(含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8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143万册。
学校主要面向全国气象、民航、煤炭、地质、安全、冶金、水利、化工、珠宝、财贸等行业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稳步增长,社会美誉度不断攀升,生源质量持续提升,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常年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表彰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和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甘肃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甘肃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是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应急与安全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会员单位、全国职业本科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16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89人、副高级职称314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专任教师比例为79.8%。1名教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名教师获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劳模,10名教师获省级园丁奖,2名教师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7名教师获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教师获甘肃省青年地质科技奖。建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8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
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错位设置、非均衡建设、星级管理、专业群发展”的专业群建设策略,形成了气象、冶金、环保、安全、财贸等紧密对接甘肃产业人才需求的资源环境类特色专业布局。现设置14个专业群,含27个职业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各2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7项。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研导向,重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多年来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合作,校企共建有4个职教集团、7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先后立项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346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1192万元,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772万元,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2800余篇,授权各类知识产权476项,获得甘肃省科技进步奖4项,市厅级以上各类科技奖励20项。
学校重视社会服务,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建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国气象局干部培训学院甘肃分院、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甘肃应急管理学院、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甘肃省大学生海外就业服务中心、甘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兴陇兰州牛肉拉面国际商学院、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煤基产业学院等社会服务平台30多个,每年为社会提供各类专业培训3万人次左右、服务到款额3000万元以上。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努力培养理论基础实、操作技能好、创新意识强、信息素养高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助力区域产业升级,形成社会服务高地;增加技术附加值,形成技术创新高地;服务“一带一路”,争做职业教育向西开放的先锋,朝着建设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奋斗目标坚毅前行。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应为35周岁及以下。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急需紧缺专业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工资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二)高层次人才
1.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待遇;
2.视情况自愿购买学校教职工公寓(仅享有使用权)住房一套,均价3000-4800元;
3.博士研究生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1500元/月;
4.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
5.根据高层次人才个人情况,待遇面议,一人一策。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2023年4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并抄送至:jszpw01@163.com,邮件主题备注:高校教师招聘网+姓名+专业+应聘岗。(http://rsc.lzre.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系统提交成功后,须将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ting@lzre.edu.cn。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查询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职称资格证及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至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显宜盛202)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复检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学校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四)聘用及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799231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8798186
附件:《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期)》